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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叔和瑪麗第一次發(fā)生了分歧。
二叔的打算是每天只走白天陽氣最重的那段時間。
這樣一來,一天也就只能走六個小時。
而瑪麗則認為除了吃飯睡覺和中間修整之外,每天要行進十二個小時以上。
效率足足差了一倍。
最后竟然是廖德東出面,才讓雙方各退一步,每天行進八個小時。
剩下的時間,二叔會帶幾個人出去打兩個小時左右的獵,好節(jié)省我們帶來的口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