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貞觀十四年二月初四,于途跋涉了大半個月的陳子明終于回到了京師,人方到,便緊趕著將夏州一案的審訊卷宗呈報到了御前,當然了,在此之前,他已是爽利無比地笑納了魏王的大禮,錯非如此,陳子明回京的行程怕還得再遷延上些時日。
案宗所載條理清晰,證據鏈完整無缺,葛銘、張濤等諸多人犯之罪行確鑿無疑,太宗閱后,震怒無比,不過么,倒是沒急著就此下詔處置夏州一案,而是按著朝規(guī),先令御史臺以及刑部對此案進行復核,以確保無乖謬之處。